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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15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66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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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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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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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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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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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实现社会一体化的成就是这一史无前例发展过程的先例。所以我认为,正是民族国家这种我们将超越的历史形态,能够为我们走向后民族社会提供某种借鉴。我想首先回顾一下民族国家的历史成就,以便阐明(1)“国家”与“民族”的概念;(2)民族国家形式所带来的两大问题;然后将集中论述民族国家中所存在的潜在冲突,即共和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冲突(3);最后将论及民族国家将无力应付的两个现实挑战:多元文化背景下社会的分化(4)和全球化进程,它们将最终埋葬民族国家对内(5)和对外(6)的主权。

1.“国家”与“民族”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是一个法学概念,具体所指是对内对外都代表着主权的国家权力,而空间上则拥有明确的领土范围,即国土,社会层面上指的是所有从属者的结合,即全体国民。国家统治建立在成文法的形式上,而国民是在一定的国土范围内通行的法律秩序的承载者。在政治学术语中,“民族”和“国民”有着同样的外延。但在法律界定之外,“民族”还指具有共同起源,至少具有共同语言、文化和历史的政治共同体。只有在具备了一种特别的生活方式之后,国民才能成为这种历史意义上的“民族”。这两种在“民族国家”和“公民国家”概念中相互交织的成分,可以追溯到两种决非平行发展的历史过程:(1)国家的形成;(2)民族的形成。

第三部分民族国家是否还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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