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203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12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203
PDF 物理页
212(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UUID
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2406a2103fe17643892b3755e1454337e715f8551b6c1d9f34f0c58d9ccf3712

全球性的危险与日俱增,它们悄悄地迫使世界上各个民族不由自主地组成一个风险共同体;从这个角度来看,的确有必要在跨民族层面上建立起具有政治行为能力的机构。暂时还没有什么集体行为者,能够担当起管理世界内政的使命,并且能够就必要条件、协议和程序达成一致。面对这样一种压力,民族国家联合成了一个更大的统一体。从欧盟身上可以看出,这也带来了危险的合法化漏洞。设在布鲁塞尔的欧盟机构还缺乏一种新型的组织基础;根据这样的新型组织基础,管理机构和网络系统与民主过程之间是越来越远。但是,面对挑战而无可奈何的态度反过来也说明,一种关于人民主权的实质性观念是错误的。

联邦宪法法院关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判决尽管承认了《条约》最后提出的扩大欧盟使命的建议,但论证的出发点在于,如果履行国家职权不是针对“相对同质”的国民,那么,民主原则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法庭显然是想回避一种“种族民族主义”的人民概念,但针对的是赫尔曼·赫勒(HermannHeller),而不是卡尔·施米特。不过,法庭依然认为,一个具有民主合法性的国家政权必须把人民放在首位,因为人民是在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中把他们前政治的“民族认同”明确表达出来的。由于民主过程总是要启动,因此,国民肯定有机会把“相对同质的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用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47。

法庭最后解释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建立起来的为何不是一个欧洲联邦国家,联邦德国作为一个部分而加入其中,并将被剥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包括独立的司法、内政和外交以及独立的军队等)。48就其根本而言,法庭的目的是要证明,欧洲联盟条约所要建立的不是一个(类似于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的跨国法律主体。“国家联盟”49只是“受到了主权国家的委托”:

第三部分民族国家是否还有前途?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