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
从道德角度考察移民问题,我们不仅要考虑到生活在安定富足的社会中的当地居民的利益,也要兼顾那些到异国他乡寻求保护,亦即寻找其做人尊严的人的利益他们不只是为了躲避政治迫害。移民问题之所以在当前语境下显得异常突出,是因为移民人数远远超过了希望接纳的数量。这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即道德要求之外,同化是否还有法律要求。
有充分的道德理由说明,移民是合乎道德要求的。一般情况下,人们离开其土生土长的家乡,并非轻率之举;原则上讲,逃难这一事实足以说明他们亟须帮助。随着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扩大和电子大众传媒的发展,国与国之间越来越相互依赖,密不可分。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向难民提供援助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从索马里维和一事就可以看出,联合国已经开始承担起诸如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的生存这样的政治职责。第一世界由于其殖民历史以及在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对原住民文化实行的灭绝政策,更应当承担起其义务。此外,还应当指出的是,从1800一1960年期间,欧洲人占据了移民人口的80%,并从中获得了巨额利润,也就是说,通过移民,欧洲人的生存状况比起其他移民以及留在当地的原住民有了较大的改善。与此同时,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欧洲向外移民对欧洲各国经济状况的好转起到了关键作用。反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涌入欧洲的移民对于欧洲的重建也发挥了同样积极的作用。31总之,说来说去,欧洲都是移民潮的既得利益者。
以上所列举的道德理由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道德理由,如果还不足以证明西方应当保证个体有权提出移民要求,那么,至少也应当说明,西方有实行自由主义移民政策的义务,以便向移民开放自己的社会,并根据现有的接受能力来制定入境数量。打出“船已满了”这样一种想把移民彻底拒之门外的旗号,使我们感到他们根本没有诚心去设身处地地替移民想一想,比如说,想想看那些驾着时刻都有沉没危险的小船试图逃出恐怖的印度支那的“船民”(boatpeople)。欧洲人口急剧下降,而且,从经济角度来看,欧洲也同先前一样离不开移民,所以说,欧洲的承受能力显然没有达到极限。此外,自由主义移民政策的道德论证表明,不应当根据接纳方的经济需要来规定移民的数量,也就是说,不能只接受那些“受青睐的技术专家”,而应当寻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标准来制定移民数量。
第四部分 人权—从全球和内政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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