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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 第 4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58 · 包容他者

书名
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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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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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从 0 开始)
章节
包容他者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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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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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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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德立场表达的是同意或拒绝的情感。休谟认为,道德立场是一种典型的情感冲动,而且是出自第三者,他从一定的距离对行为者作出判断。因此,道德判断就一种性格达成一致,意味着不同情感的契合。即便肯定或拒绝表达出来的是同情或漠然,也就是说,表达出来的是一种情感,对于观察者而言,这样的反应也是合理的。因为,一个人如果对于我们和我们的友人有用,并为我们所接受(useful/agreeable),我们就说这个人有德性。反之,这样一种同情的表白又使得有德性的人感到自豪和满足,而责备则让遭到责怪的人受到伤害,会引起他们的不快。所以,无私的行为也有实用的理由:得到其他人允许的仁慈大义,也让其他有用和有趣的人获得了满足。在这种情感立场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并发挥出社会一体化的力量。

当然,只有当我们考虑到小型的团结共同体(比如家庭、邻里)当中的人际关系的时候,道德立场和道德行为的这些实用理由才能表现出来。复杂的社会不能单靠情感(比如同情和信任)来加以维系,因为情感只在小范围内有效。对待陌生人的道德行为,要求有“人为的”德行,特别是正义的秉性。在抽象的行为链当中,对于原初相关群体的成员来说,劳动与报酬之间的关系失去了对称性,仁慈大义的实用理由因而也失去了意义。联系陌生人之间的义务感,不同于集体成员相互之间的忠诚感,因为它对我可能不那么合理。只要团结是正义的另一面,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我们把原始集体的忠诚性转移到不断扩大的集体当中(或者把私人的信任扩展成为“制度的信任”),并由此来解释道德义务的起源。12但是,一种规范的理论并不纠缠于道德心理学的问题;而是必须解释清楚义务的规范优先性问题。一旦仁慈的情感约束与抽象的正义律令之间发生冲突,规范理论就应当阐释清楚,为了团结陌生人而淡化相互熟悉的人之间的忠诚感,这样做为何会是合理的。但是,对于越来越复杂的道德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团结而言,情感这个基础显然是十分狭隘的。 13

第一部分应然的权威具有多大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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