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谱系学问题出发,探讨了平等尊重和团结每个人的道德的认知内涵在失去了其宗教的有效性基础之后是否还有其存在的理由。最后,我想考察一下,我们从主体间性角度对绝对命令的解释对于上述问题有何意义。这里主要讨论两个问题。首先,我们要解释清楚的是,什么可以给话语伦理学带来希望,因为话语伦理学关注的是后形而上学的论证努力所具有的原始直觉;以及从何种意义上我们还可以说道德判断和道德立场具有认知价值(8)。其次,对传统宗教直觉加以重建而形成的道德,撇开其程序主义的特征不论,在内涵上是否还依赖于其发生语境(9)。
8
在上帝视角的认知权威性的影响下,道德律令失去了其本体论神学的论证基础。为此,话语伦理学肯定要付出一些代价;它既不能完全保有宗教直觉的一切道德内涵(1),也不能捍卫道德规范的实在论意义(2)。
(1)如果道德实践不再通过救世主的位格而与个人的救赎期待以及典范的生活变化联系在一起的话,就会出现两种糟糕的结果。一种是,道德知识脱离了主体的行为动机,另一种则是,道德正确性概念与一种好的也是上帝希望看到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分化。
第一部分 应然的权威具有多大的合理性?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