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认知主义
早期人机交互的许多理论模型采用的视角,是源于当时在认知科学(尤其是人工智能、精神哲学、认知心理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方法,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认知主义(Fodor,1975)。认知主义方法的核心观点是,思维是信息处理过程,是按照句法原则,对代表世间各种事实与事物的物理符号进行控制,以便于进行干预,指导人们的行为。这种方法的核心观点认为,信息处理系统是一般智能行为的充要条件(Newell andSimon,1972)。而且,最为重要的是用于处理信息的表征与规则的机能,而不是其执行细节。这种机能主义方法(参见Putnam,1975)的核心在于将认知看作能够脱离神经组织或外在行为而进行研究与模拟的形式系统;只要能执行处理物理符号的功能,怎样实施并不要紧。因而,认知可能产生于人类大脑、数字计算机或其他媒介中。心理过程与身体互动被认为是相互独立的,即哲学中所讲的二元论。与二元论关系最紧密的理论学家是勒内·笛卡儿(RenéDescartes),因而这一认知观常常被称为笛卡尔主义。
认知主义者的研究成功地塑造了与更高级别认知过程,尤其是人类认知相关的认知过程,比如制订计划、解决抽象问题等。在人机交互领域,最佳代表作当属卡德、莫兰及纽厄尔(Card,Moran andNewell,1983)的著作《人机交互心理学》(The Psychologyof Human-ComputerInteraction)。卡德等人描述了一个著名的模型GOMS,即目标、操作、方法与选择规则。按照该模型,与计算机间的互动是通过感知系统从环境中提取信息并进行处理,在一个独立的认知系统中,根据预设目标选择适当的行为,再将信息发送至相应的身体部位(通常是手指),经由自动控制系统来执行交互行为。该传统的另一著名方法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分层任务分析来明确要求。
数字技术研究(世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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