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梅洛-庞蒂率先引入了“人类学视角的空间”概念,这一概念超出了其结构或物理层面,而将人类活动视作空间自身的构成要素。“除了介于我自己与各种事物之间的物理及几何距离之外,生活,距离将我与那些因我而存在、对我很重要的事物绑在一起,并将它们彼此联系”(Merleau-Ponty,1945:333)。
对于梅洛-庞蒂等现象学家而言,空间生活层面最直接与最重要的方面是感觉体验与身体运动。梅洛-庞蒂的研究也对当代作家产生了强烈影响比如,奥热(Augé)在“人类学视角中的场所”概念中提出了类似的空间观,将其作为新颖的人类学研究方法论工具(Augé,1995)。如果我们不再将空间仅视为一个外壳、一个容器或一个场所,而开始将其看作行为、体验、交流的情境,便可以对人类行为与活动进行有效的探究。
另一个案例是德塞都(DeCerteau)对“空间活动”的反思,这是他有关“构成日常生活的活动”的研究的组成部分(DeCerteau,1984)。德塞都也认为,人与环境的感觉互动是最重要的。然而,德塞都对空间与场所进行了非同一般的区分他对这两个概念的解释,与这些概念的最常见用法正好相反。他将“空间”术语与意义相联系,而将“场所”与地理相关联。所以,对于德塞都而言,空间这个概念是用以描绘被经历着的生活环境:“空间是被实践了的场所”(DeCerteau,1984:117)。对于德塞都而言,运动实践就是了解空间与他人的实践,正如克朗(Crang)所言,“实践没有自己的场所,而是在他人的地盘上活动”(Crang and Thrift,2000:148)。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看到此处的分析单元就是人与环境的复合物,即海德格尔所说的“世间生活”。然而,以上这些立场,都未全面阐述体验所处空间或场所的诸多层面。近来的哲学理论研究试图克服这种局限性。
凯西也探讨了当前的哲学研究,这些研究不是将场所定义为某种结构性的、抽象的概念,而是作为“在运转中的、是某些正在进行中的动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其他事物的组成要素”(Casey,1993:286)。纵观探讨场所的大量研究,其中一些哲学研究完全以这个概念为基础,显示了地理理论的强烈影响。一个著名的案例是莫尔帕斯(Malpas)提出的“哲学地形学”(Malpas,1999),在该研究中,场所不是我们的体验结果,而是体验发生的基础。莫尔帕斯认为,要理解人类的存在与体验,我们一定要理解场所与位置。莫尔帕斯的立场是基于将场所置于与人类体验相关的概念情境中,如空间、时间与自我。他还指出,场所受到空间与位置的制约,不可能脱离几何空间的结构限制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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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研究(世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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