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祛魅是消灭商品之后的“自由人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的生产方式与以往的生产方式都有本质的不同。首先,他们使用的是公共的生产资料,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而支配别人的劳动,也不存在任何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众多的劳动力就像一个劳动力一样,劳动本身就是社会劳动,以社会的方式再现了鲁滨逊那种劳动的规定性。产品是社会的产品,满足社会的双重需要,一部分是满足生产资料的需要,用以维持社会生产力;另一部分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的成员共同消费。具体的分配方式也要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假设按照劳动时间分配生活资料的话,那么,劳动时间就有双重作用:一是要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安排劳动时间,调节劳动产品与社会需要保持一致性;二是要计量个人生产者付出的劳动量在整个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份额,计量其在可消费的产品中所占的份额。这样看来,联合体里的劳动者与他们的劳动产品的关系简洁明了,没有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没有商品,也不可能产生商品拜物教。
在前资本主义时代没有商品拜物教的社会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拜物教却是无法根除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因为,“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①。这不是商品社会所能达到的社会高度。只有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里,才能使得整个社会的物质生产过程成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同产物,并处于人的有意识的控制之下,那么,笼罩在物的表面上的神秘的纱幕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这需要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需要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和物质生存条件,而获得这些条件,也将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历史过程。
第二章 商品—“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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