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
一般价值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某一种商品上的价值形式。比较而言,在扩大价值形式上,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多种商品上,一般价值形式则恰好相反,一切商品的价值表现在一种商品上,因此,不同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同一种商品上,从而实现了价值表现的统一性。充当一般等价形式的商品获得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一般等价物在商品世界中作为价值的代表,也成为一般社会劳动的化身。
由此,那些生产一般等价物的具体劳动就获得了特殊的地位,转化为抽象劳动的一般表现形式。因此,任何商品只要能够转化为一般等价物,这种商品能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转化而直接得到社会的承认,变成社会劳动。其他商品所有者只要把自己的商品交换成一般等价物,就可以用一般等价物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任何商品。当然,既然还处于一般等价物的状态,那么,它就还存在不足之处,即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还没有固定下来,会因为自身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而被其他商品所代替。一般等价物一旦发生变换,就会影响和破坏原有的商品交换体系,这就说明它还不能适应交换的更高的发展要求。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把一般等价物固定在某一种特殊的商品身上,最终固定下来,也就出现了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即货币,最终固定在金银的身上。在价值演变的过程中,金银这种特殊的商品笑到最后,夺得了货币这个特权地位,由此,一般价值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
货币出现以后,商品世界出现两极分化:一极是货币,另一极是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其他所有的商品都是作为特殊的使用价值而存在,货币则作为一般价值的代表而存在,商品交换的内部矛盾完全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外部矛盾。可见,货币完全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简单价值形式则是货币形式的萌芽。
商品之所以是商品,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或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①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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