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货币凭借什么魔力跃升为商品世界中的上帝
在商品世界中,货币是价值的化身和代表,也是判决其他商品能否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审判官”,具有“通神”的超能力。这种“通神”能力集中表现为货币所具备的五种基本职能,并由此而使货币成为商品世界中的上帝。正如人们膜拜自己在精神领域中的创造物上帝一样,人们也膜拜自己在物质生活领域中的创造物货币,即货币拜物教。
一、全部商品要在货币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
货币的第一职能是价值尺度。“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①这是金作为货币所担当的首要的、最根本的职能。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对象化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这是商品彼此通约的基础。由此,不同的商品可以共同拥有一个独特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个独特的商品也就转化为价值尺度或者说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货币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但是,货币不能直接代表劳动时间本身。商品交换的扩大和加深导致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商品交换直接地属于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就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如果货币直接等同于劳动时间,那么就意味着所有的私人劳动就直接等同于社会劳动了,从而否定了商品生产,也就否定了商品、否定了货币这个前提。在私有制条件下,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货币自身并没有价格,正如尺没有办法度量自己的长度一样。货币要参加其他商品的这个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就必须把自己当作自己的等价物。商品的价格,即其货币形式同商品的价值形式本身一样,与商品的可以捉摸的、实在的、可感知的物体形式不同,只是观念的或想象的形式。因此,马克思说:“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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