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一重大论断表明,资本并不是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一个以哲学为基础的经济学概念,是超越了经济学与哲学二元对立的全新概念。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用传统的西方经济学的资本概念来套用和审视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范畴,是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资本是会自行增殖的价值,是资本家用来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手段,是资本家从事生产活动、发财致富的手段,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和统治的手段,因此,资本属于经济范畴。问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资本家不外乎就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则不外乎是资本家的物化。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资本主义全部社会体系赖以运行的核心,资本体现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质,反映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其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分配过程则是整个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内容和规律,因而资本这个范畴又表现为哲学范畴,即资本概念内在地包含着经济学与哲学的双重意义。
进而,马克思把资本看作一种社会有机力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仅仅是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力量。那么,作为社会有机力量,有机体的一些特性必然表现在资本的身上,并且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来,同时,它同其他有机体一样,也必然经历一个诞生、成长、成熟、衰亡的过程,并构成了不同的发展环节。这些不同的环节,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了资本的总体。在社会体系中,资本具有类似于生物有机体的适应性特点,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表现出不同的社会适应性,而不失资本的本质。正如古人所云: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类似地,资本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其社会效果必然有差异,甚至有天壤之别。以不变的眼光看待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下的资本的社会效果显然是错误的。特别是,资本具有独特的精神和意志,以指导自身的运动。它既能够依据客观环境的实际状况而改变自己的某些特性以适应环境,也能够改变客观环境,甚至创造出适合自己需要的新的社会要素,由此构成了资本与社会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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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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