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易仅仅是商品流通的表面形式,实际内容则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雇佣工人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雇佣工人的活劳动。
回过头来看资本家的预付资本问题。作为个体的资本家需要不断地消费,从而也会把预付资本逐渐消费掉,正如工人消费自己的工资一样。资本经营中通常所说的回收投资,本质就是剩余价值等于预付资本,也就可以说资本价值中已经根本不存在预付资本的任何价值原子了。从资本家阶级来看,整体资本家的生产以自身为前提,以剩余价值为前提,任何单个资本家所购买的商品本身也完全是剩余产品了。
以资本主义积累为终点,其各个阶段的运动都是遵守商品生产规律的:第一个阶段,最初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是依照交换规律进行的。工人一方按照价值出卖劳动力,在获得自己商品的价值时,也把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让渡给买者。另一方购买劳动力并运用劳动力—劳动,把自己的生产资料转化为新产品,新产品也归他所有。当然,劳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而不能把这些生产资料消费掉。第二个阶段,这个新产品的价值既包含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也包含剩余价值。因为工人按一定时期出卖的劳动力的价值,低于他在这段时间内创造的价值。工人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得到了劳动力的交换价值,与任何商品交换的本质都相同。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在于它的使用价值提供劳动、创造价值,这也并不违反交换规律。也就是说,新产品不仅包含劳动力价值,也包含一个新增的剩余价值,也没有违背交换规律,而且,出卖劳动力一方也并没有被欺骗,因为他已经获得了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交换规律的唯一要求是彼此出让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相等,用于交换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各不相同,并且同它们的消费毫无关系,因为消费只是在买卖结束和完成以后才开始的。可见,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符合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的。
但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一般的商品生产有本质的区别: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不属于工人。以往的商品生产者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劳动者,产品归生产者本人所有。这一新产品的价值包含预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消耗工人的劳动而没有耗费资本家任何东西,但是成为资本家的合法财产。在正常情况下,工人的劳动力可以被不断地重复出卖。货币一次又一次地转化为资本,这种反复的过程丝毫没有违反交换规律。资本家每次把剩余价值转化为预付资本就如同最初的预付资本一样,是从自己的基金中预付的,这个预付基金是由工人无酬劳动产生的事实与是否遵循交换规律无关。不论资本家用这笔基金购买的是哪里的劳动力,都是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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