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资本的生产—剩余价值
资本的生产,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不间断地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具体生产的物质内容则仅仅是实现剩余价值的手段。但是,仅仅揭示出剩余价值的来源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揭示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即资本家通过榨取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种形式以获取剩余价值。
第一节 两种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家作为买者的权利
在资本家看来,他利用资本获取剩余价值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这是他作为买者的权利,是通过公平交易而获得的果实,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然而,深入资本的生产过程中,不仅能够发现公平交易下隐藏着的不公平,还可以用数学的精确性来测量不公平的程度。
一、物理学意义上的工作日及隐藏在背后的权利对抗
表面来看,资本家支付足额的工资(虽然是工人创造了自身的价值以后才获得了工资,即预付给资本家以可变资本的价值)购买工人一天的劳动,是完全公平的交易。但实际上则是:工人的劳动时间的绝对量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构成。由于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都可能发生变化,那么,工作日的长度也就不是不变量,而是可变量。工作日的总长度是由不断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具体的长度随着剩余劳动时间的长度而变化。工作日固然是流动的量,但只能在一定的界限内变动。最低的界限是必要劳动时间,此时,剩余劳动等于0,这个最低的界限就等于必要劳动时间。如果工作日低于必要劳动时间,那么工人创造的价值就无法弥补可变资本,导致资本的亏损,资本减值则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必要劳动时间始终是工作日的一部分,决不会缩短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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