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有一个最高的界限,不能超出这个界限。这个最高界限主要取决于两点:一个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超长工作就会破坏劳动力的身体健康,无法恢复,导致丧失劳动力。另一个界限是社会道德界限,因为工人也需要必要的时间来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这两个需要的范围和程度则取决于一般的文化状况。身体界限和社会道德界限共同构成了工作日的最高界限,这个最高的界限都有很大的弹性和变动的余地。
在购买劳动力时,资本家按照劳动力的日价值签订契约,劳动力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的使用价值都归资本家所有,很明显,资本家有权要求工人为他工作一天。由于工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力商品与其他商品是不同的,它的使用可以创造价值,而且创造的价值比它本身的价值大,尽可能长的时间就是利用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一天的工作时长却是一个模糊的量,那么,剩余价值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剩余劳动的物理学基础则是工作日,尽可能延长工作日,就能得到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就是说,工人的劳动时间就是资本家消费他花钱购买的劳动力的时间。在资本家看来,如果工人在资本家购买的劳动时间里做别的事情,那他就是偷窃了资本家。
因此,关于工作日的界限,资本家的看法是:“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①
第七章 资本的生产——剩余价值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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