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就是把整体的生产过程分解为一道一道相连的工艺过程,一个工人劳动的结果是另一个工人劳动的起点。在分工中,工人与工具的关系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工人由原来的完整地生产某个商品转化为只完成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操作,初步呈现出工人附属于工具的特征,工人变成了局部工人,局部工人组成总体工人。局部工人只是总体工人的一个“肢体”,工人的片面性成为他的优点。由于仅仅从事片面的操作,他就逐渐变成了能够依靠本能而不需思考就准确地发挥某种作用的“器官”,就像机器的部件在机器体系中准确地发挥有规则的作用一样。
工场手工业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的产品,不再是若干单个工人单独完成产品的数量的总和。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工人的熟练程度,而且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不仅发展了社会劳动过程的质的构成,也发展了它的量的规则和比例性,极大地推进了劳动生产力。
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工业和农业等大类分工,这是一般分工。把这些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作特殊的分工,工场内部的分工叫作个别的分工。关于分工的基础,马克思认为,城乡分离是一切以比较发达的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深刻基础,社会的经济发展史就是城乡分离的对立的运动。因为,一定量的工人是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物质基础,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是社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物质基础和物质前提却需要通过城乡分离与对立才能实现。从生产的角度看,人口的密度并不取决于一定空间内的人口数量,而取决于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人口数量。比如,人口总量相对较少但交通工具发达的国家,其人口密度高于那些人口总量较多但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国家。
社会分工以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买卖为中介,从而把全部生产体系联系为一个整体。工场手工业的内部分工是各个局部工人之间的联系,原因在于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以这个资本家为中介把不同的工人结合为一个总体工人。生产资料集中在一个资本家的手中构成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物质基础,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工人的比例关系是一种必须遵从的铁的规律。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资本家手中构成了社会分工的物质基础,这些资本家及其生产资料分布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中,其数量和比例关系则是偶然的,是由不同的资本家的个人意志来决定的。“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的规则,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这种自然必然性只能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式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前提是资本家对于只是作为他所拥有的总机构的各个肢体的人们享有绝对的权威;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多少是一切物种的生存条件一样。”①也就是说,每个工场手工业内部是有秩序、按比例的分工,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各个部门的分布是混乱的、任意的。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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