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剩余价值与利润的本质关系
利润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对剩余价值的研究则起始于马克思。斯密等人比较详尽地研究了各种形式的剩余价值,但他们都没有把剩余价值作为一个固定的范畴进行研究,而只是局限于研究剩余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比如,利润、地租、利息等范畴。由于他们的理论视野狭隘,无法把剩余价值与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机联系起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其理论也只能在阐发具体问题时得到一些正确的结论,而其理论的整体却是破绽百出、自相矛盾的。马克思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批判地吸取其中的有益成分,创造性地提出了剩余价值这个科学的概念,并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解释成本、利润、地租、利息等基本范畴,构建了完整的科学的概念体系,实现了政治经济学的变革,也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最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础。剩余价值理论也与唯物史观一起,被恩格斯称为是马克思一生中最伟大的两大发现。
所谓的剩余价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劳动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这就表明,全部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就是工人的劳动。现实中,我们能直接看到的、感知得到的是资本的利润、利息、地租等以货币形式、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价值,却无法直接用感官感觉剩余价值的存在,马克思则透过表面而把握其实质。
在剩余价值与利润之间建立联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抽象与现实之间存在诸多曲折复杂的中间环节,而且还有许多干扰因素影响了从本质到现象的飞跃。因此,需要建立一种在理想状态下的理论模型,才能从本质上把二者统一起来。
马克思以商品价值理论为基础,在成本价格这个范畴的基础上,引出了利润这个重要的概念。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一种观念上的产物,被新的概念利润所取代,即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是资本,是因为它能够生产利润,用p代表利润,这样就出现了新的形式:W=c+v+m=k+p,即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W=k+p)。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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