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进一步,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①。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自然规律”,所谓的自然规律,主要是就其性质和功能来说的。自然规律的性质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无论人类是否认识它,是否喜欢它,它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都在发生作用。类似地,资本主义生产规律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不论人们认识不认识、喜欢不喜欢,它都作为一种外在的客观规律强加到每个人的头上,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资本主义生产规律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形成的,是各个资本家作为个体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而形成的规律,这个规律时刻地对每个资本家的思想、行为和命运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后来,马克思深化了维科的观点,更加清晰地指出:“如维科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从而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甚至所有抽象掉这个物质基础的宗教史,都是非批判的。事实上,通过分析找出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惟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惟一科学的方法。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每当它的代表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时,就在他们的抽象的和意识形态的观念中显露出来。”②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自然规律是自然界运动的规律,是一种外在于个人而存在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人自身活动的规律,这种规律同样外在于个人,因而也是一种客观规律。人类自身的活动,最主要、最基础的活动是人的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表现出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这种关系是人类活动的客观结果,因而也是客观的。从生产的角度说,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保持着某种统一性,而不能割裂开来,由此出发,研究社会规律就需要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结合点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出发,即坚持唯物主义的方法,才能探求到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相反,如果从人的精神、意识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的规律,实质是否定了人类社会发展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其结论自然会远离现实,不着边际。
第一章3卷《资本论》的9篇序言告诉我们什么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8.
②同①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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