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利润率是出发点,因为通过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作为利润的形式在表面上显现出来,而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则是看不到的东西,是需要研究的本质性的东西,或者说,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利润率和利润,是本质和现象的关系。
作为个体的资本家,他最关心的是出售商品时所得到的价值余额与生产商品时所预付的总资本的比率,至于这个余额与总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关系,他是漠不关心的。相反,他还会竭力掩盖这个余额与不变资本、可变资本之间的关系,用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对范畴把余额的真实起源弄得面目全非。在这个基础上,这个余额就仿佛是自动产生出来的,资本家投入的资本,就像种下了一棵苹果树,每天都自动地生产“黄金果”供资本家摘取,达到这个目的,才是资本家的利益所在。
剩余价值是在生产中产生的,但是,只有经过流通才能实现,而且,能够实现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市场状况而不单纯取决于资本家的意志。这就造成了一种假象,即剩余价值产生于流通中。根据前面所分析的,商品无论是按照高于或低于价值出售,这只是剩余价值发生的不同的分配问题,这种分配的变化,并不改变剩余价值的大小,也不改变其性质。对于单个资本家来说,他所能实现的剩余价值,不仅取决于对劳动的直接的剥削,也取决于互相欺骗的行为,这就进一步加深了这样的一种印象:剩余价值来源于流通中的欺骗,大家在相互欺骗中共同发财。众多单个资本家在这个问题上所达成的共性认识,具有“三人成虎”的特性,即把个人的意识的、想象的东西当成真实。
人们误认为流通产生了剩余价值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流通领域中的一些因素,从另外一个方面制约剩余价值的实现。比如,流通时间就制约着一定时间内所能实现的剩余价值的量。而且,来自流通的一些要素对直接的生产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生产与流通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相互渗透,使得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实现两个问题纠缠在一起,彼此分辨不清楚了。资本从生产体系内部进入外部的市场体系中,其各种关系发生了变化。在这里,相互对立的不是资本和雇佣劳动,而是资本和资本,即单纯的买者和卖者,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被各种外在的社会关系包裹起来了,剩余价值不再表现为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时间,而是表现为以商品的成本价格为基础,再加上一个价格余额,利润就是商品出售价格超过了商品内在价值的余额。这种简单的、表面化的追求利润的方法,完全掩盖了利润的来源,把加价,即流通行为视为利润的来源。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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