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只是因为它是由抽象劳动构成并以货币表示的社会尺度的内在的—一它是社会尺度的存在条件。
个人作为具体劳动的承担者,由于他们是社会的个人这一事实而被时间化。因此,如果时间化的存在基础在马克思那里有任何意义,它本身就必须建立在资本主义特有的人类个体化的社会性之上。请看奥斯本下面的一段话:
如果一个人同意早期海德格尔的论点,即对死亡的预期是时间化的存在基础…(修改以记录与他人关系中这种预期的社会基础,从而记录人类个性化的社会性),那么这是推断人类有限性的一小步,在死亡的存在登记的意义上,是时间“价值”的本体论基础,从而也是劳动时间作为一种普遍价值尺度发挥作用的本体论基础。而这一点,尽管任何这样的“测量”本身,都涉及到一个退化的、“普通的”或仅仅是按时间顺序的时间概念的社会实例化(否定了它所依赖的存在的时间化)。在它的极限下,时间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即“你的”时间)耗尽了。 87
这段话可以从各种不同的(高度关联的)立场来解读:交换关系、分工、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辩证法,等等。然而,有一种观点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不仅因为它接纳了其他每一种观点,而且因为它这样做是作为资本主义的起源,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必须从这个起源重新构造。这一起源是劳动力的商品化:它引发了一种双重的、不对称的历史总化和时间化形式。
劳动力的出售必须从“简单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因为这种出售是商品循环(C-M-C)的初始行为,是一种商品向另一种商品的简单转化,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只不过是完成这一循环的一种消失的手段。正如托姆巴佐斯提醒我们的那样,这个循环的经济主体一—为买而卖一一是个人89,不是因为这个循环是由个人意志鼓动的,而是因为它保证了个人的需要不会超过保存和再生产自己的需要(这个循环满足了这种需要)。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重要性被加倍了:劳动力的销售不仅代表了进入劳动过程的唯一途径,而且表明,C-M-C循环和需要的满足之间的唯一关系是购买一定数量的资料
87 Osborne, Marx and the philosophy of time’, 20.
88 Marx, Capital 1, 209.
89 Tombazos, Time in Marx,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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