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料”(在Leben作为“生存”的有限意义上)。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种重要性表现在具体劳动一一从劳动力出售的观点来看,由劳动力生产的劳动—一使历史时间化的方式上。在萨特的术语中,具体劳动可以被视为个人实践的规范,引用第2章,具体劳动构成了“现在和过去之间的辩证运动,其中现在被优先考虑为过去对未来的总体超越。”此外,这种时间化的存在基础是,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个体工人的有限性(条件是,再次回到第二章有限性被理解为一种存在一一走向一种构造一一时间化一一每一个行为的战术限制)。因此,为了将这一点与第一章联系起来,具体劳动可以被看作是“第一个历史行为”:它产生了“辩证时间”(用萨特的话来说),它集中体现了满足现有需要的手段的创造和新需要的创造。90
然而,即使从劳动过程的有限观点来看,这种对历史时间化的描述显然是不充分的。具体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仅仅是生活资料一一它们仅仅满足了它们的生产者的现有需要,并为他们创造了新的需要一一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些生产者,换句话说,它们授权支付工资,然后用工资来交换其他的生活资料。由于工资形式的存在,生活资料只是作为交换对象、作为商品才具有现实性,因此它们的生产已经由抽象劳动决定了(在历史的总体化和时间化的层面上,这一点的各种变形将在下一章中展开)。然而,在我们对此进行评论之前,我们必须先说明这个“已经”的特征。这不是一件直截了当的事情,如果事实上:
社会劳动时间以潜伏状态存在于商品中,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才显现出来。出发点不是被看作社会劳动的个人劳动,相反地,而是私人的特殊种类的劳动,即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扬弃了自己的原始性质才证明自己是普遍的社会劳动的劳动。因此,普遍的社会劳动不是一种现成的前提,而是一种正在产生的结果。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的困难:一方面,商品必须作为客体化的普遍劳动时间进入交换过程,另一方面,个人的劳动时间只有通过交换过程才成为客体化的普遍劳动时间(91)
90 In this regard, concrete labour represents a concrete form of labour in general’ , which is to say that it temporalises and historicalises as a kind of labour in particular’
91 Marx, KPÖ, 31-2 (Contribution,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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