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个力比多的问题,它也应该被当作回忆权力而得到研究而作为这样一种权力,一方面,它具有幻觉性,另一方面,这样的幻觉又可能具有集体性,这就具备了象征化的条件,还因为这些幻觉恰恰能够阻止象征化,因为象征化就是个体化的冒险和历时性继续,这就是阻止个体化:于是,象征化就和共时化一样,去阻碍历时化,也就是去阻碍充当个体化的参与。象征化就是趋向于大家的那个东西。
这些问题与感性器官学谱系的关系非常密切,这种关系存在于这些机体(organa)中,即所有的精神作品中如工具、机器、仪器和装置,还包括艺术作品、象征物、陈述语言、文学或理论作品,即形形色色的寄存物,博伊斯称之为印迹①这些精神作品是真正现实的条件,即现存的条件,只有在这些现存条件中,才能产生心理社会的个体化,充当集体第二持存的前个体资产的遗产:我在《怀疑和失信1》中已经阐明过这一点。换言之,有一些条件或共在的存在模式,因为它们构成了这些“精神”新产品的多样性—我这里说的精神就是:充当能意的美学与符号就是缪斯,而除了缪斯之外,还有思想的世界。
① 关于这个问题,也可参见乔治·迪迪-于伯曼(Georges Didi-Huberman)的文章,迪迪耶·瑟曼(主编),载《印迹》,蓬皮杜中心出版社,1997年。
第三章 我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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