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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 第10卷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 第 1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8 · 第一章“资本一般”概念的提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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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 第10卷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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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资本一般”概念的提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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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开端

从18世纪开始,自由成为欧洲各国知识界的共同追求,但是各国对于自由的理解各不相同。由于国家分裂并遭到入侵,德国知识分子对自由的理解往往与国家统一和民族自决的任务联系在一起,特别强调人的自主和自决。德国传统中的自由意味着不仅要免除自然对人的压迫,更要免除他人意志对个体的强制,并尤其关注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德国的思想家普遍相信,理性基础上的法和国家是人实现自我规定的伦理实体,这种传统深刻地影响了青年马克思对于自由的理解。不过,在离开《莱茵报》之后,马克思不再认同通过法和国家来实现自由的“德国道路”,并转向了经济学研究来寻找人实现自由的现实可能。

在哲学上,德国的自由道路始终与民族国家的独立和统一紧密关联,体现为通过理性立法来实现对自主和自决的追求,并以此来批评英国和法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德国传统中对自由的追求极力地避免英、法的抽象讨论方式,逐步形成了通过立法和建国来实现自由的国家主义路线。康德用他的先天演绎证明了,尽管对象世界是自在的,但它并不会限制人的自由,人仍然可以运用理性安排自己的生活;康德在政治上主张运用实践理性来确定人作为人应当普遍拥有的法权,并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而黑格尔则进一步证明了,理性本身实现的不仅是自为主体的主观设计,而且也是对客体的客观认识;人有能力用理性来发现法和国家的必然形式,这种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法和国家的实现同时也就是人的自我规定的实现,人将在法和国家的生活中获得真正的自由。因此,法学、哲学和历史学在19世纪的德国一般被看作同一个学科,象征着人类理性所蕴含的解放自身的力量。继承了古罗马法的思想资源,德国拥有悠久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传统。经过普芬道夫、莱布尼茨一直到黑格尔的理论探索,德国的古典法学在理论上开辟出了一条与英、法迥异的政治现代化道路。德国的现代化思路放弃了英国自然法传统对幸福的追求,转而以自由为现代政治秩序的核心理念①;在自由的实现方法上也反对法国暴力革命的道路,主张通过法和国家的自上而下的渐进改革来保障自由的逐步实现。此外,德国的法学传统所关注的自由是人的自然法权,与重视社会秩序的英国自然法传统和重视政治启蒙的法国自然法传统有很大的差别。当现实与自由相背离时,实践的法学需要通过哲学和历史的方法②去重新界定自由人格得以实现的条件,进而在理论上将这些条件以法权的形式确定下来,并最终以国家的形式来保证法权在现实中的强制性。

第一章“资本一般”概念的提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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