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XI笔记本评述洛贝尔图斯的过程中,马克思加入了一个插入部分讨论安德森的著作《谷物法性质探讨》。安德森为地租的存在给出了一个有趣的论证。安德森认为,“地租的高度和地租的存在只决定于现有各种等级土地的肥沃程度的差别”①。在肥力最低的土地上耕种,它的产品只能补偿生产成本;在肥力较高的土地上耕种,它的产品就会有一个额外的数量(premium)。为了保证各种肥力的土地都能得到耕种和改良,就必须对肥力较高的土地征收地租,拿走它的额外产出。根据安德森的理论,地租存在的基础是农业技术低下导致的土地肥力的不平衡,而不是因为土地本身具有的生产力。这也就意味着,地租的上升和下降完全是由历史造成的,没有自然基础;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贫瘠土地的生产效率会得到持续的提升,“不同等级土地的肥力的不平衡,能够越来越趋于平衡”②,从而地租也可能随之降低甚至消失。安德森认为,由农业资本家来经营农业注定无法降低地租,因为农业资本家在租赁土地期间不会改良土地;对于短期租赁而言,土地改良只能抬高生产的成本而带不来更多的收益。安德森主张推行一种“理性农业”,将非理性的资本主义生产从农业中排除出去,由农场主来对土地进行长期经营和改良。安德森为地主阶级的生产功能做了极为有力的辩护,并且自己经营了一个颇为成功的农场,马克思因此将安德森称为“实践的租地农场主”③。
简而言之,马尔萨斯也坚持价值理论,但是推导出了与斯密和李嘉图截然不同的结论。“斯密著作中的天才的东西,到马尔萨斯著作中怎样变成了攻击李嘉图观点的反动的东西”④。马尔萨斯认为,资本与劳动的交换遵循的规律与商品交换的规律不同,“分配的规律不完全取决于同交换有关的那些规律”⑤。马尔萨斯直接指出了雇佣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是一种不等价的交换。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进行分配的成品为前提,没有去考察导致这一分配的交换即中介过程”⑥,交换过程显然是非平等和非等价的。马尔萨斯试图“把商品的价值和商品作为资本的价值增殖等同起来”①,所以在理论上认为商品的价值本身就要超过其包含的劳动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里已经现成地具有利润,由此才能论证地主阶层作为绝对消费者存在的必要性。产品的价格需要被抬到它的生产成本(价值)之上才能实现利润,如果只存在资本家和工人,那么产品的价格将无法实现。资本家之间通过过贵地出卖商品从而获得利润,如果所有的资本家都实现一般的利润率,那么利润应当从哪里来呢?工人的工资只够买回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而不足以支付利润,只能买回他们产品的一部分,可见“除了工人本身以外,还必须有其他需求和其他买者,否则就不会产生任何利润”②。马尔萨斯据此推测,保有一个只买不卖的非生产阶级对于生产来说是必要的,社会生产需要过度消费的奢侈者和寄生者。马克思因此批评说:
第五章“资本一般”与庸俗经济学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5.
② 同①.
③ 同①123.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5.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
⑥ 同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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