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黑格尔在制定了辩证法之后根据其理性的实现程度重新书写了哲学史,马克思在制定了“资本一般”的逻辑结构之后也根据其理论前提的抽象程度重新书写了政治经济学史。无论经济学研究是以商品、货币还是资本为研究前提,它们的共同前提都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它们对于经济规律的抽象都必须以资产阶级社会为中介才能获得客观的性质。马克思本人关注的并不是争论中的经济学议题,或者说,经济学议题相较而言只具有从属的地位。经济学家对各种社会问题提出了相互对立的解决方案,但是他们的要求并不能消除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危机。马克思在“1861一1863年手稿”中所完成的“历史的评论不过是要指出,一方面,经济学家们以怎样的形式互相进行批判,另一方面,经济学规律最先以怎样的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形式被揭示出来并得到进一步发展”①。实际上,马克思的历史评述总体上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经济学之间的具体争论,二是根据“资本一般”理论对这些争论中的观点进行重新排序。
因此,在形式上,“资本一般”部分就表现为运用辩证法对价值概念的逻辑演绎过程,也就是价值概念克服自身的抽象性、获得全部具体规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包括商品、货币和资本三个环节。“商品”是“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起点,价值在商品中具有最抽象的规定性,但同时也是最无规定性的抽象,即一般劳动时间。“货币”是“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中项,价值在货币形式中克服了无规定的抽象性并获得了新的规定性,成为通过流通来实现增殖的对象化劳动;价值在货币的形式上实现了自为的存在,不过它仍然是抽象的,还需要以人对财富的追求为前提。“资本”是“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终点,价值在资本形式中克服了自己的抽象性,成为不依赖于人的自在自为的独立主体。在资本的形式中,价值既是自己的前提又是自己的结果:资本存在的前提是雇佣劳动制度,雇佣劳动制度存在的前提则是生产资料与社会个体的分离,而生产资料与社会个体的分离本身又是资本生产的结果。体现在商品和货币上的价值,都要以人的某种需求为前提,似乎可以通过人的主动干预来消除;但体现在资本形式上的价值不再以人的需求为前提,价值在资本的形式中获得了自我创造、自我更新的能力,而个人基于自由意志的行动只不过是资本生产的中介和工具,价值由此获得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外表。
C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17.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