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马克思的视角来看,斯密无法用劳动价值论解释利润的性质,是因为斯密没有对雇佣劳动和一般的社会生产劳动进行区分,从而混淆了一般社会生产中作为价值尺度的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中作为商品的劳动。由于混淆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劳动形式,斯密理论中的商品价值就取决于两个完全不相等的劳动量: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另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可以用来买进商品的活劳动量”,“实际上就是把工资当作商品的价值尺度”②。如果将工资作为商品的价值尺度,利润就是高于商品价值出售而获得的额外收入,也就是说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就实现了价值的增殖;按照这样的解释,资本的出现就否定了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等价交换规律,将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建立在完全对立和矛盾的原则上”③。马克思对此深表惋惜:“亚当虽然实质上是说明剩余价值,但是他没有明确地用一个特定的、不同于其各个特殊形式的范畴来阐明剩余价值,因此,后来他直接就把剩余价值同更发展的形式即利润混淆起来了。”④
为了更加明确地计算产品的价格,斯密提出了另一种相对价格理论生产成本价值论。基于生产成本价值论,斯密的“资本—利润”模型以“劳动一般”或“产品一般”为中介可以扩展为“资本一劳动(产品)一利润”的形式,利润是对各生产阶级的价值补偿。按照这种解释,分工高度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离不开放弃消费而进行资本积累的资本家和提供生产原料的土地所有者,因此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生产功能应当在产品的相对价格中得到补偿。对于斯密而言,劳动成本价值论和生产成本价值论没有实质的差别,只不过是同一现象的不同描述。在生产成本价值论中,斯密考虑的主要是他在道德哲学方面可能会遇到的诘难,即工人在现代生产条件下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斯密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说明,只有从事资本积累和组织生产的产业资本家才是真正的生产阶级,保护资本家利益私有财产—的经济政策和非平均分配具有巨大的重要性。
第二章“资本一般”的批判对象和批判方法
②同①46.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2.
③ 同①49.
④ 同①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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