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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与社会进化 · 第 10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34 · 第三章历史唯物主义与规范结构的发展

书名
交往与社会进化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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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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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三章历史唯物主义与规范结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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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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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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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现在去寻找自我发展与世界观进化的相似性,就必须小心,不要草率地把二者看成是平行的。因为:

(1) 结构与内容的混淆很容易导致谬误—个体意识和文化传统在其内容上可以一致,但没有表现出相同的意识结构。

(2) 并非所有个体都同样代表着他们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这样,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就拥有某种普遍性结构,虽然很多成员并没有处于根据原则去进行判断的位置。反言之,在古代社会里,确有这样一些个体,他们已经掌握了标准的思维操作规则,虽然那种集体共有的神话世界观乃与较低水平的认知发展相适应。

(3)发展的个体发生学模型不能映射出种的历史结构,因为意识的集体结构仅仅对成年成员才是适用的。个体发生学意义上的早期阶段的不完全相互作用,甚至在最古老的社会中,也没有与之相应的对应物。因为,(在家庭组织中)社会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得不具有补充性联结的、一般性行为期望的形式(也就是完全的相互作用的形式)。

(4) 相同的意识结构由以体现的参照点,在个体历史和种的历史中,乃是各不相同的。个体系统的保持较之社会系统的保持,有着大相径庭的规则。

(5)自我发展与世界观发展的结构比较,还有一个特别的附带条件。世界观统一力量的矛头所向,不仅相逆于认知的不和谐,而且相逆于社会的瓦解。正因为如此,在转译系统中,贮存和协调化的知识累积的一致性结构,就不但与认识性自我的统一相联系,而且与实践性自我的统一相联系。法律和道德呈示物是依次从直接服务于使自我与集团同一性稳固化的概念和结构中区分出来的—例如,初始力量、上帝、灵魂表象的概念、命运的概念,如此等等。这个复杂的建构不允许在自我发展和世界观发展之间进行某种总括性比较。我们不得不将那些特殊的、抽象的、用于比较的参照点突出出来。这样一来,就可能有一个与自我发展相呼应的世界观的分化过程。对于较狭窄意义上的认知发展来说,我们则可以在集体转译系统里的基本概念和逻辑联结中,去寻找那些同态现象。

第三章 历史唯物主义与规范结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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