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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与社会进化 · 第 19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26 · 第五章现代国家中的合法化问题

书名
交往与社会进化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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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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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从 0 开始)
章节
第五章现代国家中的合法化问题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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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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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谨记国家结构的内在与外在这两个方面,那么下述一点就将变得很清楚:国家建构的过程必然对集体同一性的形式发生作用。那些大的帝国就是由这样一个事实加以表征的,即作为带有普遍性要求的复杂的统一体,大帝国能够仅仅通过合并、对附庸国的镇压、联合等途径外在性地—也就是从并未精确确定的疆域外围着眼—来界定自身。这种帝国的同一性不得不内在地固定于一小部分上层人物的意识中,并和那些并非严格地加以一体化的、具有古代原初形式的各种前国家同一性相并存。民族的出现表明,这种类型的集体同一性是怎样在现代国家结构的压力下发生转化的。民族是一种(还未加以适当分析的)意识结构,这种意识结构至少在两方面满足着规则性要求:(1)它使存在于内在关系中的资产阶级民法的规范性平等结构(以及后来的政治民主结构)主体性地与存在于外在关系中的主权国家自我维护的特殊结构相吻合;(2)它又使一种高级的大众社会动员成为可能(因为所有的人都拥有民族意识)。法国革命为此提供了一个典型事例,这个民族是与资产阶级组织化国家和普遍兵役制一道产生的。

我已经回顾了国家建构和民族建立的过程,以有助于译解伴随着资产阶级国家形成的合法化主题。如果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把自己限制于关于国家理论的讨论,则可以(非常粗略地)区分出五种复合体,这些主题层次存在于若干个世纪中。前两个层次反映着新的证明水平的组成,后三个则反映现代国家和民族的结构。

第五章 现代国家中的合法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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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由法、德两国鉴订,以此结束30年战争。—中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