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投资成本构成了其用户的“工资”。2011年,“脸书”(facebook)的总成本和开支是19.55亿美元,其收益为37.11亿美元(“脸书”(facebook)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文件:S—1登记声明表)。所以“脸书”(facebook)2011年赚了17.56亿美元。如果人们接受“脸书”(facebook)平台是一个提供给用户的实物商品并且“脸书”(facebook)的投资成本是作为消费手段的工资的等价物这一观点,那么由有薪雇员和用户组成的“脸书”(facebook)的总劳动力的剥削率 e = 利润/投资成本 = 1.955/1.756 = 1.113=111.3%。这意味着“脸书”(facebook)获取的利润是其投资到用户当成工资等价物消费的服务上的货币价值的111%。
然而,第二种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作为一种垄断形式形成了交换手段。在马克思看来,“工资”就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雇佣劳动的价格形式,也就是说,货币是普遍的交换等价物。马克思认为雇佣劳动产生是资本主义一个特定的特征。雇佣劳动具有“双重自由”:
(1)工人不像奴隶那样身体归资本家所有;他们为了生存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换取工资。
(2)这一强迫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而不受生产资料所有权和资本所有权的控制。
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资概念假定了一个交换的一般等价物,这一等价物可以用来购买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各种各样的商品。因此马克思(1849)说:“工资是资产者为了偿付劳动一定的时间或完成一定的工作而支出的一笔货币。……商品通过货币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也就称为商品的价格。所以,工资只是劳动价格的特种名称,是只能存在于人的血肉中的这种特殊商品价格的特种名称”(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75—476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是一种垄断的用于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它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它可以用来获取大多数使用价值。因此,将实物商品视为工资的等价物并不是一个直截了当的论点。资本主义的特定结构给了货币特权,使其成为一种特定的、一般的等价交换物。货币逻辑因此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提供“脸书”(facebook)用户“工资”的两种解释以供大家发表看法和讨论。无论大家选择哪种解释,两个版本都意味着“脸书”(facebook)用户是受剥削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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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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