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导论
在数字劳动的辩论中仍然有一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足够多的重视,那就是如何最恰当地定义数字劳动。本章为寻找这一答案作出了贡献。为此,有必要解决两个相关的问题:什么是劳动?什么是工作?如果这些问题能够给出答案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定义数字劳动、数字工作。本章的结构是,首先系统概述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工作”这两个术语的讨论(第二节),然后解释劳动价值论(第三节)。先是采取了一种更基于代理或更具有主体性的方法,然后将其与一种更为结构化的观点联系起来,而这种观点在劳动价值论的形式中把劳动与价值生成联系了起来。本书运用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并将其作为一个理论方法,这意味着在系统阅读卡尔·马克思的著作时要以工作和劳动概念为基础。但是,为什么人们应该运用马克思的理论可以更好地理解什么是劳动和工作、而不是运用其他的任何理论呢?亚里士多德区分了poíesis(制作活动)和praxis(实践行动)(译者注:详见朱清华:《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Phronesis)的存在论诠释》,《现代哲学》2009年第6期)。这种哲学上的区分肯定反映了古希腊社会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阶级结构。在那时的社会中,奴隶的工作(制作)使古希腊公民的休闲活动、政治和哲学思维(实践、理论行动)成为可能。在基督教哲学中,工作被视为一种美德,因为在保卢斯(Paulus)的劳动伦理学中是这样表达的:“不愿意工作的人不得食”(2 Thessalonians 3:10,NIV)。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在他的积极生活(vitaactiva)概念中采用了这些劳动伦理,但却添加了作为宗教元素的沉思生活(vita contemplativa)的一极,于是成了双极。
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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