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讨论各种各样的实证研究结果和这些结果的理论解释,我试图展示IDDL所涉及的各种形式的劳动、剥削和生产方式,它们以一种隐匿的方式通过网络彼此连接,所有这一切是数字媒体得以生产、使用和实施的必要元素。表12.1总结了第六至十一章中讨论的IDDL中所涉及的各种形式的劳动。请注意,提到的概念不一定只针对IDDL的一种特定形式。相反,这些章节其实只是案例研究,展示如何应用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概念以形成数字劳动理论工具箱。资本主义的动态性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即这种工具箱的一个类别通常可以应用于IDDL中的多个活动。
当用户在公共社交媒体上联系、写作、阅读和观看时,用户所面临的最直接的、虽然不一定最明显和最具意识的劳动形式就是互联网产-消合一劳动。这意味着用户使用现有的信息并创建信息、资料、社会关系、情感以及在此过程中创建交易数据,这些数据被诸如“脸书”(facebook)、谷歌和“推特”(twitter)之类的广告公司加以商品化,它们把这些数据作为商品出售给广告客户,而广告客户为用户发放定向广告。这种类型的劳动在第11章进行了讨论。
互联网产-消者劳动是“玩”劳动,作为一种社会工场的无酬业余活动其实施充满了乐趣。这是女性化和家庭主妇化的劳动,因为它类似于家务劳动,无报酬、非工会化和高度受剥削的劳动。同时它也不同于奴隶制和家务劳动,因为胁迫类型主要不是基于身体暴力或爱,而是基于一种特定的社会胁迫形式,即可致使用户隔离并失去社会联系。但使用互联网,需要各种类型的应用程序和软件操作系统,这些是由软件工程师在各种工作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一方面,有一种高薪和高压力的软件工程师像谷歌的工程师们,他们是数字劳工贵族(第九章)的组成部分。他们边玩边工作,工作和娱乐相融合,工作时间和娱乐时间之间的边界区分非常模糊,所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长时间工作)、同僚的压力和自律性是日常所面对的现实问题,他们的工作使得互联网资本所有者和软件公司受益。在客观的阶级关系层面上,与其他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工人相比,他们形成了享有追加工资的劳工贵族。另一方面,软件工程被外包给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特别是印度,那里的工资水平低于西方国家,这使得新帝国主义把价值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了西方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对亚洲和世界其他较贫穷地区工人的剥削以攫取高额利润(第八章)。这些国家的软件工程师在其国家内享有相对的特权,从而掩盖了如此情况,即对他们的剥削为西方公司带来了高额利润,因为通过外包工作节省了劳动力成本。
M
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