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斯韦尔和米勒(Maxwell and Miller,2012)认为,媒体技术是当代人的鸦片,“它被修饰成拥有人类的美丽、品味以及宁静等特色,媒体技术通过符号陶醉的永久鸦片战争’弥补了日常资本主义所缺乏的这些品质”(同上,21)。“肮脏的工作隐藏在人们得以放松的机器玩具之中”(同上,89)。
在这种背景下基于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沃尔夫冈·弗里茨·豪格(HaugWolfgangFritzHaug)提出了商品美学的概念:商品是以吸引人的方式来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把商品卖出去。也就是豪格所说的使用价值承诺:“商品美学的基本法则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使用价值承诺扣动了购买交换行为的扳机”(Haug,1987)。
Apple MacBook、iPhone或iPad不仅看上去很漂亮,而且象征着灵活、移动和成功的生活方式,也是专业知识人士群体、现代化和进步群体的组成部分。拥有苹果设备是很“酷”的,而这种酷掩盖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生产的基本劳动条件。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往往具有一种商品美学意识形态,其欺骗、隐藏和重新编码了实际的血腥与汗水,使其变成具有娱乐性、充满欲望、外观漂亮、吸引人的设计和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的商品美学意识形态特征就是吉姆·麦吉根(JimMcGuigan,2009)所谓的“酷”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文森特·莫斯可(2004)所谓的数字崇高。
第十二章数字劳动和为数字工作而战:占领运动是一种新工人阶级的运动吗?社交媒体是工人阶级的社交媒体吗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