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在本节“一”中我将提出关于劳动价值论辩论的切入点,即关于这一方法在当代德国辩论的一个综述。在本节“二”中,我会以黑格尔主义对马克思著作的辩证解释[二、(一):使用价值和价值;二、(二):交换价值;二(三):货币和价格;二、(四):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二、(五):剩余价值]为基础,提出我自己的价值概念的概念化。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德国辩论
在讲德语的世界里,人们对马克思的价值观进行了深刻而有争议的辩论。我之所以选择这场辩论作为讨论马克思价值概念的切入点,不仅是因为有关学者对马克思的著作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大部分的贡献都是德语的,这样的讨论使这场辩论可以向国际读者开放。德国政治经济学家迈克尔·海因里希(MichaelHeinrich,2012,55)认为,“只有通过交换行为,价值才能获得客观的价值形式”。他是德国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马克思的新解读”(NeueMarx—Lektüre)的代表人物。这一学派以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Hans—GeorgBackhaus,2011)和海尔穆特·莱希尔特(HelmutReichelt,2001,2008)的著作为基础,他们以逻辑的方式解释马克思的价值形式分析,反对历史的解释,主张货币价值理论。他们的主要著作尚未翻译成英文。作者们更喜欢用德语出版其著作,一直保持着极为日耳曼式的特征。这种德国沙文主义也与这样一种情况有关:这些作者认为,以1872年马克思第二版德文和恩格斯第三、第四版为基础的《资本论》第1卷(Marx,1867a,c)的广泛阅读版本,是非辩证地、是对第一德文版本地位的倒退,其中包含了一种流行的、错误的价值形式分析版本。他们因此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应该限于《资本论》德语版第一版(Marx,1867b)。而《大纲》和一个片段被公认为是德语的原始文本—马克思在1858年写的,并和1858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合在了一起。巴克豪斯和赖歇尔特(Reichelt)提出了一种货币价值论,海因里希对此理论加以运用并做了进一步的详尽阐述:“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实际上是一种货币价值理论,因为,没有价值形式,商品不能与另一个价值相联系,只要有了货币形式,才能存在一种适当的价值形式。价值概念的实体论者’试图在个体对象中确立价值的存在,这是价值的前货币价值理论(pre—monetary value theory)……通常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宣称,价值完全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也是一个前货币价值理论。”(Heinrich2012,63—64)。海因里希(1999)主要的著作是首版于1991年、再版于1999年的《价值科学》(Die Wissenschaft vomWert),毫无疑问该书是用德语写的。他认为,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释为“一定量的劳动量理论”是把马克思降低到了“社会主义的李嘉图”层面上(Heinrich,1999,208;译自德语)了。海因里希的基本观点是,价值不存在于个体商品之中,而只存在于交换中,因此有赖于货币形式。劳动产品的“价值客观形式只存在于交换中共同的价值客观性之中。商品交换的所有方面(相对于孤立产品的交换)以商品对货币的参照而存在”(同上,250,译自德语⑥)。在它们交换之前,商品是不具有价值的(同上,216)。货币“不简单是固有价值量大小的规范说明,而固有价值的大小衡量了价值的量。这是必要的,且最重要的是商品价值的唯一可能形式,不可能有独立于交换的价值表现形式”(242,翻译自德语⑦)。海因里希(1999,280)认为,在他的方法中,价格如何与价值相关联的转型问题是不存在的。
第二章卡尔·马克思的理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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