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用我的两只手相互按压时,涉及的并不是我同时体验到的两种感觉——就像我们知觉到两个并置的客体那样,而是两只手可以在此轮换“触摸者”和“被触摸者”功能的含混的构造。通过谈论“双重感觉”,我们想说的是,在从一个功能向另一个功能的过渡中,我能认出被触摸的手是马上就要成为触摸者的同一只手,一在我的右手对于我的左手而言所是的这团骨头和肌肉中,我立即猜出了我们为了探索客体而伸向它们的这另一只灵活的、充满活力的右手的外廓或肉身化。身体在发挥一种认识功能时从外面突然发现了自己,它试图触摸到自己在触摸,它开始了“一种反思”①,而这足以把它和各种客体区分开来:就此我完全可以说,它们“触摸”我的身体,但只是在它是无生气的时候,因此它们从来都不会在它的探索功能中突然发现它。
我们还说身体是一个情感客体,而那些外部事物仅仅被表象给我。这是第三次提出本己身体的地位问题。如果我说我的脚让我感到疼痛,我并非简单地想说,它和那枚划破它的钉子在同样意义上是疼痛的原因,只是更加直接而已;我并非想说,它是外部世0界的最后客体,然后就开始了一种内感官疼痛、一种只有通过一个因果决定并且只有在经验系统中才会与脚相连的就其本身来说没有地点的疼痛意识。我想说,疼痛指示着它的地点,它是由一种“疼痛空间”构成的。“我的脚疼”意指的不是“我认为我的脚是疼痛的原因”,而是“疼痛来自于我的脚”或者“我的脚有疼痛”。这正是心理学家们所说的“疼痛的原始容积度”清楚地表明的东西。因此,我们认识到,我的身体不是以外感官对象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而且它们或许只能在原本地把意识投射到它自身之外的这一情感背景上显示自己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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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身体
① 胡塞尔:笛卡尔式的沉思3,第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