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当心理学家想把各种“运动觉”保留给本已身体(它们全面地把它的各种运动给予我们),却又把外部客体的各种运动归因于一种间接知觉、归因于各个连续位置的比较时,我们完全可以反驳他们说,作为一种关系的运动是不能被感觉到的,而且需要一个心理进程;这一反驳只对他们的用语做出了指责。他们用“运动觉”——真正说来很糟糕地——表达的东西,乃是我用自己的身体所进行的各种运动的原本性:它们直接预料到了最终的处境,我的意向只是为了达到一开始就在它的场所那里被给定的目标才开始了一个空间旅程,似乎存在着一个只是在后来才发展成了客观进程的运动胚芽。我借助我的本已身体移动各种外部客体,它在一个场所抓住它们,为的是把它们带到另一个场所。但是,我可以直接移动我的身体,我不需要在客观空间的一处找到它,以便把它搬到另一处,我不需要寻找它,它已经和我在一起,—我不需要把身体带到运动的终点,它从一开始就触及到这一终点,它要投入到的正是这一终点。我的决定和我的身体在运动中的关系是一些神奇的关系。
如果古典心理学对本己身体的描述已经给出了把它与各种客体区别开来所必需的一切,为什么心理学家们却没有做出这种区分,或者,为什么无论如何他们未曾从中得出哲学结论呢?这是因为,借助一种自然的步骤,他们把自己置于科学——在它相信在各种观察中能够把属于观察者之处境的东西与纯粹客体的各种属性区分开来的范围内—所援引的无人称思想的场所之中。对于活的主体而言,本已身体当然能够区别于所有的外部客体;对于心理学家的非处境化的思想来说,活的主体之经验反过来变成了一个客体,而且它远不是要求一种关于存在的新定义,而是在普遍存在中就位。它是“心理”,我们将它对立于实在,但又把它视为第二实在性,视为必须服从各种规律的科学客体。我们假定,在涉及各门科学的体系完成之后,我们的已经被物理学和生物学包围的经验必定会完全变成客观知识。从之以后,身体的经验降级为身体的“表象”,它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个心理事实。在生命的显象中,我的视觉身体在头部层次上有一个巨大的空隙;但是,生物学在这儿要填补这个空隙,要用眼睛的结构说明它,以便告诉我身体确实是什么;告诉我,我就像其他人以及我所解剖的那些尸体一样有视网膜、有大脑;最后告诉我,外科大夫的器械一定会在我头部的这一未定区域揭示出那些解剖学插图的完全相似物。我将自己的身体领会为一个客体-主体,领会为能够“看”和能够“忍受痛苦”,但这些混乱的表象是那些心理学好奇的一部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其规律并且使之以科学客体的名义回到真实世界系统之中的神奇思想的一些样品。因此,我的身体的不完整、它的边际展示、它作为触摸的身体和被触摸的身体的含混性,不可能是身体本身的结构的特征,它们不会影响到身体的观念,它们变成了构成我们的身体表象的意识内容的一些“有区别的特征”:这些内容是恒常的、情感的、并且被奇怪地配对成了“双重感觉”,但除此之外,身体表象是一种像其他表象一样的表象,相应地,身体是一个像其他客体一样的客体。心理学家没有觉察出,以如此方式看待经验,他们与科学一样,只不过拖延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我的知觉的不完整被理解为我的感觉器官的构造所导致的一种事实上的不完整;我的身体的在场被理解为身体对神经接收器的持续作用导致的事实上的在场;最后,这两种说明所假定的心灵和身体的统一,11按照笛卡尔的思想,被理解为其原则上的可能性并不需要被确立的一种事实上的统一,因为作为认识之出发点的事实已经被排除在它的那些最终结果之外了。不过,心理学家确实可以在某一时刻仿效科学家,通过他人的眼睛把自己的本己身体和通过自己的眼睛把他人的身体看作是一部没有内在的机器。外来经验带来的东西模糊了他自己的经验的结构,相应地,由于丧失了与自身的关联,他变得对他人的行为视而不见。他就这样把自己安置到了既抑制自己的他人经验也抑制自己的自身经验的普遍思想之中。但是,作为心理学家,他已经投入到一项把自己召回到自身的任务之中,他不可能停留在这个无意识的点上。因为,物理学家不是他自已谈论的对象,化学家也不是;相反,心理学家本身原则上就是他要探讨的这一事实。他以超然的态度着手探讨的这一身体表象、这一神奇经验,就是他,他在思考它的同时亲历它。无疑,就像有人已经清楚地表明的①,为了认识心理而成为它对于他而言是不够的,这种知识就像所有其他知识一样,只有通过我们与他人的各种关系才能获得,我们所参照的并不是内省心理学的理想,心理学家能够并且应该在他自己和他人之间就像在他自己与他自己之间那样,重新发现一种前客观的关系。但是,作为谈论心理的心理,
第二章 身体经验和古典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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