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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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林克最终同意(前引著作,第664-665页),运动的主体可能是不确定的(比如,当我们在频闪观察的演示中看到一个三角形向着一个圆移动并变成了圆时),运动物体不需要被一个明确的知觉活动所设定,它只是在对运动的知觉中被“共同瞄向”或“共同抓住”,它只是作为那些客体的背面或我后面的空间被看到,最后,运动物体的同一性作为被知觉的事物的统一性是通过一种范畴知觉(胡塞尔)而被抓住的,范畴在这里能起作用,但不被认为是因为它自己。但是,范畴知觉的概念会再次质疑前面的整个分析。因为它等于要把非论题意识引入运动知觉中,也就是说,正如我们已指出的,等于不仅要抛弃作为本质必然性的先天,而且还抛弃康德式的综合概念。林克的工作典型地属干胡塞尔现象学的第二个时期,处在本质的方法或开初的逻辑主义与后期的实存主义之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