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性质,比如它的颜色、它的硬度、它的重量,就事物告诉我们的远多于其几何属性。在全部光线作用和全部亮度下,桌子是目仍然是棕色的。那么,作为开始,这种实在的颜色是什么呢?我们如何通达它呢?我们想要回答说,它就是我最经常看见桌子呈现的颜色,桌子在日光下、在近距离、在“正常”条件下呈现的,即最经常呈现的颜色。当距离太远,或当亮度具有一种固有色时,如在日落时或在电灯光下,我为了记忆中的一种颜色而移走了实际看到的颜色,前者是占优势的颜色,因为它已经由众多的经验铭刻在我这里。因此颜色的恒常性可能是一种实在的恒常性。但是,我们在这里只有对现象的一种人为的重构。因为在考虑知觉本身时,我们不能说桌子的棕色在所有亮度下都呈现为同一种棕色,呈现为由记忆实际地给予的同一种性质。一张在阴影中的白
第三章 事物与自然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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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林所说的记忆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