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如果它们都是一些行为,那么他人的立场就不会把我还原为处于他的场域中的客体状态,我的他人知觉不会把他还原为我的场域中的客体状态。如果我自己绝对地是一个人格的存在,如果我在一种绝然的明证中抓住了自己,那么他人永远不会完全是一个人格的存在。但是,如果我通过反思在我自已这里发现了连同知觉主体被给予它自己的一个前个人主体,如果我的知觉相对于作为各种首创性和各种判断的中心的自我来说保持为离心的,如果被知觉世界保持为一种中性状态(既没有被证实为客体,也没有因此被认为是梦幻),那么在世界之中呈现出来的一切就不会立即展现在我面前,而他人的行为可以出现在那里。这个世界可以在我的知觉和他人的知觉之间保持为共有的,进行知觉的我并不具有使一个被知觉的我变成不可能的特殊优势,这两者都不是被封闭在其内在性中的我思活动,而是被他们的世界所超越、因而也能被相互超越的存在者。对一个面对我的意识的陌生意识的断定,立刻能把我的经验转变为一种私人场景,因为它将不再是与存在共外延的。他人的我思取消了我自已的我思的一切价值,使我丧失了我本来在孤独中具有的那种通达对我来说可以构想的独一无二的存在、通达被我瞄向和构成的那样的存在的确信,但是,我们在个体知觉中已经学会不能彼此孤立地实现我们的各种视点;我们知道,它们一个滑移到另一个之中并且被汇合在事物之中。同样,我们也应该学会恢复各种意识在同一个世界中的交流。实际上,他人没有被封闭在我对于世界的视角之中,因为这种视角本身并没有一些确定的界限,因为它自发地滑移到他人的视角之中,因为它们都被汇合在我们全都作为匿名的知觉主体参与其中的一个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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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