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主义的任何批判在客观思维手中都通向实在论和因果思维的恢复。相反地,如果我们想要回到现象的话,动机的现象学概念就是应该正确地形成的“流动的”①概念之一。一个现象引发另一个现象,不是通过就像把各种自然事件联系起来的那样的客观有效性,而是通过它提供的意义——有一种引导着现象的流动却没有明确地在它们任何一个中被设定的存在的理据,一种生效的理据。因此正是向左看的意向和景致对看的黏附引起了物体运动的错觉。随着被推动的现象获得了实现,它与起引起作用的现象的内在关系出现了,它并非只是继之而来,而是说明之并使之获得理解,以至它似乎已经以它自已的动机的方式预先实存着。由此有距离的物体及其向视网膜的物理投射说明了形象的差异,而借助一种回顾的错觉,我们与马勒伯朗士一道谈论关于知觉的自然几何学,我们事先把一门依据知觉而建构出来的科学置入知觉之中,而我们未能看到原本的动机关系—先于任何科学,距离在此不是从对于“两个形象”(因为它们并不是数量上相区别的)的判断,而是从“移动”的现象,从那些停留在这一开端中、寻求平衡并且把它导向最确定的力量中涌现出来。对于一种笛卡尔主义学说而言,这些描述从来都不具有哲学的重要性:它们被当作对未经反思者的一些暗示,它们原则上说永远不会成为陈述,而且就像任何心理学一样,它们在知性面前是没有真理的。为了完全承认它们有理,必须证明意识在任何情形中都既不会完全停止它在知觉中之所是,即一个事实,也不会完全占有它的各种活动。因此,对现象的承认最终暗含了一种反思理论和一种新的我思。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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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古典成见与回归现象
①“流动的”(Flieszende),胡塞尔:经验与判断,第428页。正是在其最后的时期,胡塞尔充分地意识到了回归现象想要说的是什么并且心照不宣地取消了本质哲学。他所要做的不过是说明并主题化他长期以来所运用的一些分析方法,就像我们在观念之前的他那里已经找到的动机概念表明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