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说:
“这三个构成部分(工资,利润,和地租),像是直接地或结局地,形成谷物的全部价格。我们也许会假设,须有第四个部分,来代置租地农业家的资本,或是代置家畜或别种农业器具的磨损。但我们必须想到,每一种农业器具的价格,例如一匹代劳家畜的价格,也是由这三个构成部分合成的:饲养家畜所在土地的地租,饲养家畜的劳动,垫支这种地租和这种劳动工资的租地农业家的利润。所以,谷物的价格虽然包含着家畜的价格及其维持费用,但其总价格还是直接地或结果地分解为这三个成分:地租,工资,和利润。”(第一篇第六章)③
但像租地农业家把家畜或农具的价格,加到小麦的价格去一样,家畜饲养者或农具制造者(租地农业家就是向他们购买家畜或农具)会把劳动手段(在其中一个场合,也许包含着一匹马)和原料,饲料和铁的价格,加到家畜和农具的价格里面去,但他们所依以支付工资和利润(包括着地租)的基金,却只由在其生产范围内加入其不变资本既有价值额内的新劳动构成,不是一样明白吗?所以,亚当斯密承认,在租地农业家的谷物的价格中,除了那由他自己或别人支付的工资利润地租,还有第四个不同的成分,即他所用去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如家畜和农具的价格,加进去时,这个话也同样适用于家畜饲养者和农具制造者;回避是没有用处的。并且,对于这种回避,租地农业家的例,还是特别不当的。因为,在他的不变资本的项目内,我们可以看到一项,完全用不着向第三者购买,那就是种子。这个价值成分,会对何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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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这是指商品一般而言,斯密这里说谷物,是因为就许多商品说,地租不是价格的构成部分。
②这里,好像利润就是最原始的形态,还把地租包括在内。
③这是极不合理的。他既用劳动代替工资,却不用土地所有权或资本,代替地租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