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对于原来就在消费基金形态上存在的物品,全然是用他研究生产劳动和不生产劳动的方法,去研究。例如:
“一个住屋,它本身,对于住屋的人,不会提供任何的所得;那无疑问,对于他极有用处。但那只是他的支出的部分,不是他的所得的部分。”(前书第二篇第一章)
反之,属于固定资本的,有“一切有用建筑物,如货仓,堆栈工厂,厩舍,谷仓等等,那不仅会对于出租的所有者当做提供所得的手段,并且对于支付租金的租借者,也是提供所得的手段。这种建筑物,与普通的住屋极不相同。它们是一种劳动手段”(前书)。
“一切力学上的进步,使同数劳动者可以比以前用更便宜更简单的机械来实行同量劳动的,常被认为于社会有利。一定量的原料,和一定数劳动者的劳动,以前用来维持更复杂更多费的机械的,此后,可用来增大那种可以用这种或那种机械来做的劳动量了。”
“维持固定资本的全部支出,必然要由社会的纯所得项下除去”。“固定资本的维持费的节省,如不致减少劳动生产力,便一定会增加推动产业的基金,并由此增加土地劳动的年生产物,增加社会的实在的所得。”(前书第二篇第二章)
因使用银行券(一般是纸币)而被送到外国去的现金—假设是“为要购买外国商品,来供国内消费”—或是购买奢侈品,例如外国葡萄酒,丝织品等等适于供不生产什么的游惰者消费的商品,或是购买原料,工具,和生活资料,以便比以前使用更多的劳动者,他们会再生产他们常年消费掉的价值,并提供一个利润”(前书)。
亚当斯密说,第一种用钱的方法,会引起浪费,“增加支出和消费,但不会增大生产,也不会创造任何耐久的基金来支办这种支出,所以从各方面说,都于社会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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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