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者(artisans et manufacturiers)的劳动,决不是新的财富源泉,只能由有利的交换成为有利的,并且只能有一个纯粹相对的价值,这种价值如果没有机会由交换取得利益,便是不能继续的。”(见加尼尔译亚当斯密《国富论》第五篇第266页,该译本出版于1802年巴黎)
他们的节蓄,他们在支出的价值以上得到的价值,必须从他们自己的消费,吝啬下来。
“虽然工业者的劳动,不能在工资劳动者和资本家的节蓄之外,增加社会财富的一般的量,但他们由这种节蓄的方法,也确实可以使社会富裕。”(前书第266页)
他还更详细地说:
“农业劳动者,由他们的劳动的生产物,来使国家富裕;工商业劳动者,只能由他们的消费的节约,来使国家富裕。经济学者〔即重农主义者〕的这种主张,是劳动区分的结果;这种区分,好像是毫无争论余地的。实在说,工业者的劳动,也只能把它自身的劳动的价值,那就是劳动工资和利润的价值,(即这种劳动依照当地通行的比率,必须向这两种人提供的价值),加到原料的价值中去。这种工资无论是高是低,总是劳动的报酬;这种报酬,劳动者尽可以把它消费,人们也准备他把它消费的;他只能由这种消费,来享受他的劳动的结果;这种享受事实上也就是他的全部报酬。同样,也无论利润是多是少,它总是要供资本家每日逐渐消费的;关于资本家,人们自然会假定,他享受多少,就看他的资本会给他多少的所得。所以,他们两种人,都会依照劳动完成的程度,消费掉由此生出的全部价值,除非劳动者从他依照普通工资率有权要求的享受,节制下一部分来,或资本家从资本带回给他的所得,节蓄下一部分来。所以他们的劳动完成时,社会财富的总和,还是和以前一样,除非他们把他们有权消费的东西,节蓄下一部分来;这种东西,他们就是消费掉,也不能算做浪费的。但若他们节蓄,社会财富的总量,就照节蓄价值的总和,增加了。所以,我们正可以说,工商业的这种效力,只能由他们节约的东西,来增大社会财富之现存的总量。”(前书第263页,264页)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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