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1 · 第 93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10 · 剩余价值学说史

书名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1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93
PDF 物理页
110(从 0 开始)
章节
剩余价值学说史
UUID
c27a70cd-8360-4b30-b39d-33b39eac0b68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c0a85ad9330f48aa6228338af6d2162b1a0510d3edc9be07852d19a24f2606bf

F. 由工资垫支在前商品售卖在后这一件事来说明资本利润

有人以为,资本家的利润应由资本家在能把商品化为货币以前,须先以货币垫支于劳动者这个事实来“说明”。由以上(第94页以下,译本第96页以下)所说,可知这种主张,是怎样背理的。第一,我为我自己消费而购买商品时,虽然我是购买者,商品所有者是“售卖者”,我的商品已有货币形态,他的商品须先转化为货币,我仍不能借口于这个理由,便取得利润。并且,资本家还是在消费劳动之后才对劳动实行支付;至若别种商品,他却要在消费以前实行支付的。资本家在消费劳动之后才实行支付的情形,和这种商品的特别的性质,正相符合,因为这种商品正是在它被消费的时候,被售卖,被交出。在这场合,货币是以支付手段的资格出现。资本家总是在支付之前就把劳动这种商品占有了。他购买劳动,虽然只为要由劳动生产物的再卖出,得到一个利润,但这不能是他赚取利润的理由。那只是动机。像这样的说明,不过表示这样的意思,即:他在工资劳动的购买上所以能够赚到一个利润,就因为他想要由它的再卖出,赚到一个利润。

第二,但他还在货币形态上,把那应当做工资属于劳动者的生产物部分,垫支于劳动者。他还使劳动者无须费神,冒险,花时间,去把那当做工资应属于劳动者自已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对于这种费神,这种冒险,这种时间,劳动者不应当支付报酬吗?就是为这个缘故,所以他所受得的生产物,要比异此的情形,更少了!不过,这样说,工资劳动和资本的全部关系,将被推倒;剩余价值之经济的辩护,将被破坏了。由这个过程,我们得到的结论实际是:资本家所由以支付劳动者的基金,不外是劳动者自己的生产物;资本家和劳动者事实上是依照可除的部分,来分配生产物。但这个事实上的结果,对于资本和工资间的交易(剩余价值之经济的辩护,即以商品交换法则为根据的辩护,就是立足在这一点上面),绝对没有关系。资本家所购买的,是劳动力的暂时的处分权。要到劳动力已经发生作用,并对象化在生产物内那时候,资本家才实行支付。在这场合,货币其实是当做支付手段;买卖是发生在买方实际让渡货币之前。在那种交易(那在现实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已经过去了)之后,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当做生产物从生产过程出来的商品,也完全是属于资本家的。他是用那些属于他的生产手段,和那些由他购买,虽还没有支付代价,但也已经属于他的劳动,去生产那些商品。好像他在生产上,没有消费别人的劳动一样。资本家所赚得的利润,所实现的剩余价值,正是由这样发生的,即:劳动者所卖与资本家的,不是实现在商品内的劳动,只是当做商品的劳动力自身。如果他能够在前一种形态上,以商品所有者的资格,和资本家对立,资本家就不会赚得任何利润,不能实现任何剩余价值了,因为依照价值法则,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换言之,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正是由这样发生的,即:他不是向劳动者购买商品,而是向劳动者购买劳动力自身。这种劳动力,比它的生产物,只有更小的价值;或者说,劳动力实现成的对象化劳动,比实现在劳动力自身内的对象化劳动,更多。但现在为要辩护利润,人们把利润的源泉阻塞了。并且把利润所从出的交易消灭了。因为只要过程是连续的,资本家实际就是用劳动者自己的生产物来支付劳动者,劳动者也只由他自己的生产物的一部分,得到支付。所以,垫支只有一个外观。那不过表示:劳动者在生产物转化成货币以前,已经把自已分内的生产物部分,卖给资本家了。(或者还是在这种生产物能转化为货币以前,就卖给资本家了。劳动者的劳动固然对象化在一个生产物内了,但也许还只实现为可卖商品的一部分,例如房屋只造成一部分。)这样,资本家就不是生产物的所有者;他无代价地占有他人劳动的过程全部,也被抹杀了。这样,就是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了。资本家有货币,劳动者不是以劳动力售于资本家,而是以商品,即以本人劳动所实现成的生产物一部分,售于资本家了。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