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拼写文字的准则与存在的历史
本性体现的是延迟的时间,即爱比米修斯原则。作为爱比米修斯原则的超前,本质上是延迟的时间,因为它关系到走向终结的存在,即相关差异。如果说书面的文本性以“存在的历史”—作为公民性—的特殊方式开启了“谁”(“此在”)的历史性,那是因为特属于书写的、在拼写文字中实现的背景解体之结构使这个相关差异作用于德里达称为传播的延迟的时间中。此后,这个传播影响所有的陈述、意义及能指的产生,不论是语言的还是非语言的。只有在文字制造了可与照片相提并论的某种“真实效果”时,这个传播才是圆满的,才能驳倒柏拉图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以可比的方式,我才能阅读某段署名柏拉图的文章。如果我们可以说—但并不包括在我阅读的意向对象中——这是柏拉图的文章(即使省略了作者的名字,所有拼写记载也都需要一个签名,一个真正的名字),那是因为此文章来自其语言的文本性,来自他使用的语言(“他的”已经在此)。正是在写文章的过程中,通过他的语言,柏拉图发现了语言的文本性及逻格斯。任何楔形文字的黏土书版都不能给我带来如此纯净的效果或如此纯净的意向,而这正是拼写文字的准则。
对文本的经验来自相关差异同一性原则。所有的确正形式都会产生相关差异同一性,而且也存在着非文字的,即模拟、数字的确正形式,它们各具独特的时间化效果。我们将这些确正形式称为文字综合、模拟综合或数字综合,这三种综合影响所有的综合能力。
“谁”在体验拼写文字(或文字综合)的相关差异同一性时看到了他自身的文本性,因为当他在不同的背景中阅读或重读同一段文字而找不到同一性时,恰恰是他自身的同一性陷入了危机。阅读至少有两种背景:空间背景与时间背景。一段文字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读法:要么两个人同时异地,要么一个人同地不同时或不同地亦不同时。在一遍遍重读自己喜爱的文章时,所有人都能体会到因文本性解释之无限而产生的差异。当读者发现同一段文字在传播即背景化过程中无限地变异时,他已被卷入到不可避免的相关差异过程中,因为此时此地—即时与空——都是不可避免的;也因为他发现自己便是文本,是过去的陈述材料,是“他自己的”,他所亲身经历的,也是他继承的、必须不停地作出解释的已经在此。只有在读到文章的前文本时,读者才能体会到这一点。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感知影响被感知”,文本的文章也影响读者自身的文本性。矛盾的是,一段文字越是产生这种差异就越能达到同一化,即切实脱离全部背景。事实上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重读时也一定会(重新)产生差异,同时这段文字的同一性是不容置疑的。这个谜正是“谁”与“什么”—切实体验“什么”的“谁”和为“谁”而存在的“什么”——的不解之谜。
技术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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