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谁”)的日常性是以繁忙为特征的时间性模式,繁忙本身又形成于习俗、由“人们”构成的决定性的限制性以及既确认法律又涵括法律的传统程序之中。勒鲁瓦一古兰提出了构成种族统一体的习俗问题,这种统一体把运作程序传给组成种族的个体。“此在对其自身存在的理解”则是对这个种族程序的综合,也是它的既适用于群体层次又适用于个体层次的平衡点。
此在是个体的“谁”,还是像“我们”那样的,即便不是从理论上(因为法律的本意正在于肯定群体的不可分割性,并由此肯定其个体化及其精神、道德和政治上的统一性)也是从事实上(总有被固定的危险)可分解的群体的“谁”?换言之,不确定性最终应归咎于谁呢?归咎于“我”还是“我们”?走向死亡的存在以及这种存在特有的孤独似乎向我们提示:只能将不确定性归咎于“我”①。然而,海德格尔有时用的是希腊语的此在,所以它不大可能是“我”。这个问题非同小可,因为倘若此在到头来成了“我们”,那么在时性和真实时间性之间的对立就难以成立了。把此在理解为“我们”显然是把不确定性纳入特有语言中。这虽然迎合了海德格尔最晚期的观点,却与《存在与时间》中的论断大相迳庭。
特有语言始终是种族的、种族共有的,同时正因其非共有的独特性而切实成为特有语言,它需要超越程序与不确实性之间、“什么”与“谁”之间的对立,因为特有语言似乎是由“什么”构成的—确正的问题已经使我们想到,公民性的出现是特有语言性的一种模式。
勒鲁瓦一古兰将记忆的结构归纳为三个层次:特定层次、社会种族层次和个体层次。与此同时,他又提出存在着不同于社会种族记忆即来自“什么”的记载记忆之记忆——的第四种记忆,比如当今出现的程序化机器,它将“谁”从其种族性中驱逐出去,破坏其运作链和基本行为链,继而破坏以领土形式构成的种族统一体。当这个第四记忆能够脱离种族而实现时,它将意味着技术趋势的完成。这种能力似乎是当今技术的基本特征。它之所以可能,正因为习俗已成为某种程序。
技术与时间
① 正因如此,让一吕克·玛里昂可在此在中重新找到自我。参见《还原和给予》,第146—157页,巴黎,PUF,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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