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结论得到一种进一步的思考的支持。我们一旦考虑一种契约论的观点,就会不由得想到:如果各方没有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仁爱或对相互利益的某种关心的推动,就不会产生出我们想要的原则。如前所述,培里认为:正当的标准和决定是那些促进由反思的契约在倾向于公平和善良意志的环境下所达到的目的的标准和决定。现在,相互冷淡和无知之幕的结合达到了跟仁爱一样的结果。因为这种条件的结合迫使原初状态中的每一个人都考虑到别人的利益。这样,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善良意志的效果将由几种条件合力产生。以为这种正义观是利已主义的错觉,是由只看到原初状态的一个因素造成的。而且,这一对假定比起仁爱加知识的假定有着巨大的优点。象我前面所提到的,后一对假定是如此复杂,以致不可能建立任何确定的理论。这种复杂性是由如此多的难以逾越的信息引起的,不仅如此,对善良动机的假设也需要澄清。例如,各种仁爱愿望的动力是什么?简言之,相互冷淡和无知之幕的结合有简洁和清楚的优点,同时还获得了初看起来在道德上更吸引人的假设所产生的同样结果。如果有人问我们为什么不假定仁爱与无知之幕的结合,我们的回答是:没有必要确定一个如此强烈的条件。而且,它将会破坏在尽量少而弱的规定上建立正义论的目的,同时也不符合正义的环境。
①见《伦理学基础》(1840年),佩恩译(纽约,自由艺木出版社,1965年版),第89—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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