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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25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69 ·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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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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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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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就区分公共部门的两个方面是有益的,否则,私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区别就会不明显。第一个方面必须处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典型的区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共邵门的规模(当根据由国有公司所创造、国家官员或者工人委员会管所理的总产量的百分比来衡量时)要大得多;而在私有制经济中,公有的公司数目大概是不多的,而且无论如何都仅限于一些特别部门,例如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

公共部门的另一个相当不同的特征表现在用于公共利益的社会总资源的比例方面。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区别是复杂细微的,但主要之点在于:一种公共利益具有两个特点,即不可分性和公共性。①亦即,有许多个人(可以说他们构成了一个共同体)要求或多或少的公共利益,但是如果他们都想享有它,那么每个人就必须享有同样的一份。公共利益所具有的数量不能象私人利益那样被划分,不能由个人按照他们的偏爱多要一点或少要一点。基于不可分的程度和相应的公共性规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极端情形对整个社会而言完全是不可分的。一个标准的例子是保卫国家免受那种不正当的外国入侵。所有公民都必须以相同的数量承担此种利益;他们不可能得到按照他们的愿望来确定的各种不同的保护。在这些例子中,从不可分性和公共性中所得出的推论是:必须通过政治过程而不是市场来安排公共利益的提供。公共利益的数量及其财政需求都要根据立法来确定。在所有的公民都接受相同数量的意义上没有什么分配的问题,因而分配的费用是零。

①对公共利益的讨论,见J,M,布坎南:《公共利益的需求和供给》《芝加哥,兰德·麦克纳利公司,1968年版),特别是第4章。这本著作附有有用的文献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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