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正义论 · 第 40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421 · 第七章

书名
正义论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409
PDF 物理页
421(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七章
UUID
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6a4802f9b84af2785694a1c57d481e41d97dd617527b03553d37e457fb5052f0

把上面那些认识综合起来,我们就获得了一个指导原则:一个理性的人总是使自己这样地行动,以便无论事情后来会变得如何他都永远不需要责备自己。由于他把自己看作一个经历时间的连续存在物,他就能够说,在他的生命的每一时刻他都作到了理性的平衡能力所要求的或至少所允许的一切。①同时,他所冒的任何危险必定是值得的,因之,倘如发生了他根据推测预见的最坏的事情,他仍然能确信他所做的是站得住脚的。他不因自己的选择而悔恨,至少是不在事后诸葛亮这样的意义上悔恨。这个原则绝不会阻止我们采取走向不利境况的步骤。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们摆脱知识上的模糊和局限,或保证我们找到对我们是可能的最好的选择办法。按照审慎的合理性来行为只能保证我们的行为不受责负,只能保证我们作为一个存在于时间中的人对我们自己负责。假如某人说他觉得他日后会如何看待他眼下的行为对他是无所谓的,就像别人的事对他是无所谓的一样(我们假定这种情况并不很多),我们将不胜惊奇。一个把他自己的未来本身的要求象他人的利益一样加以拒绝的人,不仅从这些要求来考虑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从他自己的人格看来也是不负责任的。他没有把他自己看作一个持久的个人。

①)关于这一段中所谈的及其它一些问题,见查尔斯·弗利德的《价值的分析》(次围奇,哈佛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158一169页,以及托违斯·内格尔的《利他主义的可能性》(生染,克某伦额出版社,1970年版),特别第8章。

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