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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 第 438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450 · 第七章

书名
正义论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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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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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对比中显然可以看出,在作为公平的正义这里,正当概念和善概念具有相当不同的特性。这些区别来自契约论的结构,来自由此产生的正当和正义的优先性。然而我并不认为,“正当”和“善”这两个词(以及它们的同族词)总是在这种区别的意义上被使用的。虽然我们日常说话时倾向于支持这两个概念的描述意义,但是这种吻合并不是契约学说的正确性的必要条件。毋宁说,有两项条件足以证明契约论的正确性。其一,契约论中有一种把我们所考虑的判断吸收到正义理论中来的方式,以致在反思的平衡中,正义信念的这些补充物变得正确了,并且表达着我们能够接受的判断。其二,一俟我们理解了这个理论,我们就能承认:这些解释是对于我们通过反思希望维护的那些信念的恰当解释。即使是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也许因为它们太繁琐、容易被误解、或别的什么原因而不使用这些解释,我们也准备承认它们实质上说出了所有想说出的理由。当然这些替换物可能并不意指着和它们与之相配的那些普通判断的相同的意义。这种情况在何种程度上是事实我不准备在这里进行考察。而且,由于契约论先于哲学反思而存在,这种替换物可能表明若一种多少强烈地改变了我们的最初道德判断的东西。不过,由于哲学的批判和解释引导我们修正和扩展我们的观点,这种情况肯定已经有了一些改变。然而问题在于,作为公平的正义这个我们目前所知的较其他理论更好的观念,能否导致对我们所考虑的那些判断的真实解说,并提供一种表达我们想要肯定的那些东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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