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正义感
在对善作了一番描述之后,我现在转入稳定性问题的讨论。我将分两个阶段来讨论。在这一章中我将讨论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成员们如何获得正义感的问题,同时我将简要地考察这种情感在受到不同道德观念规定时的相对力量问题。最后一章中将考察一致性问题,即正义感是否与我们的善的观念一致,它们是否共同为维护一个公正的结构而发挥作用的问题。记住下述这一点是有益的,即,本章中的许多内容是准备性的,各种论题仅仅是为了说明对哲学理论有关的那些更为根本的观点才被涉及的。我将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定义和对于稳定性的意义的扼要陈述开始这一讨论。然后我将按照一俟公正的制度得以确定并被承认为公正的的时候可能发生的情况粗略地描述正义感的发展。对道德心理学原则也将作一些讨论,我强调它们是一些互惠原则,并且把这一事实同相对稳定性问题联系起来。本章将以对人的自然特性的考察为结束,由于这些自然特性人类才有平等的正义的保证,同时,这些特性又规定着平等的自然基础。
- 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概念
在本书的一开始(见第1节)我就指出,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是一个被设计来发展它的成员们的善并由一个公开的正义观念有效地调节着的社会。因而,它是一个这样的社会,其中每一个人都接受并了解其他人也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同时,基本的社会制度满足着并且也被看作是满足着这些正义原则。在这个社会里,作为公平的正义被塑造得和这个社会的观念一致。处于原初状态的人们将假定被选定的原则是公开的,所以他们必然根据正义观念的可能效果把这些原则看作是普遍接受的标准(见第23节)。只要上述事实还不广为人知,一当一部分人或甚至全体人理解和遵循便可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的正义观念,便不能具备公开性条件。我们也应当指出,由于这些原则是人们出于对他们及其在社会中的地位的真实的普遍信念而同意的,所以他们所采取的正义观念在上述这些事实的基础之上是可以接受的。我们不需要借助神字的或形而上学的学说来支持正义观念的各种原则,也不需要想像出另一个世界来补偿和纠正正义的两个原则在这个世界中所允许的不平等。各种正义观念必须由我们的生活条件来证明其正当性,这一点我们可能了解,也可能完全不了解。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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