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道德原则之间的联系。
道德情操的主要特点也许最好是通过考察在描述它们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以及它们借以表现出来的各种情感来说明。考察道德情操的相互区别以及它们同容易与之混淆的自然态度和情感相区别的种种方式是有价值的。所以,首先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a)什么是一个人用以表达自己怀有一种具体的道德情感的语言形式,以及这些形式中的有意义的——假如有的话—变化形式?(6)什么是一种特定的情感的特殊行为象征,以及一个人表现他的感觉的有代表性的方式?(c)什么是—假如有的话——和道德感情联系在一起的特殊的感觉和能动的情感?例如,当一个人生气时,他可能感到热;他可能发抖或感到胸闷。他可能语调颤巍;也许还不由自主地使用某些手势。即使一种道德情感中存在着这些特有感觉和行为表现的话,它们也并不是构成负罪感、羞耻和义愤或别的道德情感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在感到负罪、羞耻和义愤的具体场合中都必然和只能产生这样的特有感觉和表现。这并不是否认,当一个人将为负罪、羞耻或义愤的情感压倒时,某种特有感觉和亲乱的行为可能是必然的。但是要怀有这些情感,一个人常常只要诚恳地说他感到负罪、羞耻或义愤并且他准备恰当地说明为什么他会产生这些情感(假定他认为这种解释是正确的),也就足够了。
① 这些问题是由于对道德情感概念进行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气:沪,巴兹尔·布莱克韦尔公司,1953年版)中所作的那种探充而提出来的。也见,例如,G.E.M·安斯库姆:《伪装》,载于《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刊》增订第32卷(1958年)第86—89页:菲力普·富特:《道德信念》,载《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刊》第59卷(1958—1959年)和G.皮彻尔的《论赞许》,载于《哲学评论》第67卷(1958年)。另见B.A.0.威廉斯:《道德与情感》,载于伦敦大学贝德福德学院1965年度《就职演讲》。对于例如C.L.史蒂文森在《伦理学和语言》(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44年版)提出的那样的一种情感论伦理学来说,一个可能的困难就是不能把道德的情感从那些非道德的情感中确认和区分出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见W.P.阿尔斯顿:《道德态度与道德判断》,载于《精神》杂志第2卷(19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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